律问网

标题: 填补有名合同的漏洞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律问小白    时间: 2021-10-19 10:41
标题: 填补有名合同的漏洞
 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有名合同时,某些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会遗漏或者规定不明确,称为合同的漏洞。双方就合同中遗漏的条款,可以依照以下规则进行填补:

  第一步:协商确定

 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,合同漏洞出现时,双方当事人首先进行协商。

  第二步:按照交易习惯进行确定

  不能协商一致的,应当按照合同中的其他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。交易习惯是指在当时、当地或者某一行业、某一类交易关系中,为人们所普遍采纳的。

  第三,适用最类似的合同规定处理

  通过交易习惯仍不能填补合同漏洞的,可以适用《合同法》总则或者参照《合同法》或其他法律该无名合同最相类似的规定处理。

  例如:房屋租赁合同中,双方就何时支付租金没有做规定,双方通过协商和交易习惯都不能解决的,这时可以适用《合同法》第226条:应当在租期每届满一年时支付,剩余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,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。

  第四步:适用《合同法》第62条和63条

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履行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,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地的特定标准履行;

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,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;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按照规定履行;

  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,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。按照货物交付时的价格计价。逾期交付标的物的,遇价格上涨时,按照原价格执行;价格下降时,按照新价格执行。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,遇上价格上涨的,按照上涨的新价格执行;价格下降时,按照原价格执行;

  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;

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,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;

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,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。

 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,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。







欢迎光临 律问网 (https://www.lawyerask.cn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4